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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立法护航“晋江经验”

《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近日表决通过

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5月7日,记者从泉州市获悉,《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已于近日由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下一步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泉州是“晋江经验”的发源地。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总结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主要内涵的“晋江经验”。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今年,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历史性写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是泉州以立法形式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的重要举措。立法专班深入全市120余家企业调研,召开近50场座谈会,汇总各方意见1000余条,并征求了“晋江经验”见证者、践行者的意见建议。

《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创新以“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篇章结构,将“六个始终坚持”的核心要义融入具体条文,突出精神传承、侨台优势、政企互动、实体经济、品牌战略等泉州特色元素,固化了坚守实体经济、良性政企互动、重视品牌建设、园区标准化建设等成熟实践成果,为泉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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