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刘绍斌
日前,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泉州市住建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联合印发《泉州市房屋品质提升工程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提升全市新建与既有住房的综合品质。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2026—2027年,“好房子”建设标准与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2028—2030年,新建与改建房屋的品质水平整体跃升,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达到“好房子”标准,高品质商品住房成为市场主流,既有住房更新改造有序推进,群众住房满意度显著提升。
层高不低于3.15米
鼓励融入闽南元素
《方案》从规划与建筑设计刚性要求入手,优先支持生态环境优良区域建设低密度高品质住宅。住宅室内、公共区域及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全面落实无障碍建设要求,小区、住宅单元出入口与周边无障碍系统有效衔接。在户型设计上,倡导南北通透、大开间布局,鼓励住宅层高不低于3.15米。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住宅项目鼓励按一星级及以上建设。加强风貌管控,深度融合闽南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设计,塑造地域特色形象。
在设计性能提升方面,鼓励应用高性能材料与先进建造技术,住宅卫生间采用同层排水,实现检修不跨层;推行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设计,便于后期维修改造。深化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加强场地雨水系统设计,鼓励采用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提升住区雨水滞蓄、净化和利用能力,增强防洪排涝韧性。保障性住房全面推行装配式装修与建筑主体结构一体化设计。
《方案》还提出研究建立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建设标准,定期组织市级“好房子”优秀设计方案评选活动,建立“好房子”优秀设计案例库。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1~2个房屋品质提升工程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压实各方责任
严治渗漏、裂缝等质量通病
《方案》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健全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关键岗位人员资格核查与到岗履职管理,推广运用远程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智慧监管手段,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强化设计单位履职服务,依据“好房子”性能目标与设计图纸,落实施工现场关键环节的设计交底与巡检指导,严禁擅自变更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及风貌的设计内容。夯实施工过程管控,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协同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等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检查与旁站监督,确保关键构造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无证施工等违规行为。
《方案》指出,要强化质量把控和通病治理。严格材料把关,加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复验与溯源管理,优先选用高性能、长寿命、绿色环保的“好材料”,优先选用绿色、高性能建材,保障性住房全面实施绿色建材采购。强化施工方案审查与技术交底,将针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实现事前预防。开展渗漏、裂缝、隔声、堵塞、串味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广应用技术措施,加强过程质量监管。严把验收交付关口,强化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严格执行《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按户建立验收档案并向业主公示。试点推行《住宅质量使用手册》制度,严格落实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此外,积极推广智能与绿色建造技术,扩大建筑机器人和BIM技术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与装配式装修,新建全装修商品住宅中整体卫浴等集成化部品使用比例不低于30%。引导传统企业向“好房子”集成商转型,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
推行“熟地出让”
配套同步落地
《方案》强调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推行“熟地出让”,确保项目配套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与住宅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并加强对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及指导服务。项目交付使用时,小区内的道路铺装、园林景观、照明亮化等室外配套工程应同步完工、同步验收。公共配套方面,推动新建项目将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养老托育等公共配套设施集中布局、集约建设,打造服务综合体。
合理利用首层架空层等空间设置公共活动场所,实现住宅单元出入口平坡入户。精心打造高品质园林绿化,严格控制绿地率指标,确保绿化施工品质,营造生态宜人的居住环境。鼓励建设智慧小区,整合智能安防、智能停车等数字化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系统提升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水平。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补齐养老、托幼、家政、便民商业等公共服务短板,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在长效管理上,《方案》要求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完善服务标准,实现设施设备常态化养护、环境秩序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配套设施后期管理维护机制,明确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及小区环境的维护责任主体,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鼓励居民参与共治共享,完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畅通居民诉求反馈渠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建立专业化社群运营团队,通过常态化社群活动增强居民互动与组织认同,提升居住满意度和归属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