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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再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海都讯(记者 王灵婧)4日,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立足民生需求,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再度上调,提标后集中养育孤儿月最低养育标准2454元、社会散居孤儿198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足额发放,两项标准较2020年初分别上涨64%、121%,实实在在以制度提标守护特殊儿童基本生活。2020年以来我省已先后4次上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并建立保障标准常态化自然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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