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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优化调整中职和技工院校招生

中职本科“3+4”调至普高第三批次,录取推行“专业平行志愿”

6月10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2026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已出台,今年泉州市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方案在往年基础上作了优化调整,录取批次、志愿时长、补录规则均有变动,并明确了各类志愿填报、录取流程及特殊群体招生要求。

招生政策三大优化

今年全市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在延续去年招生办法的基础上作了优化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调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招生批次。将中职本科“3+4”放在普通高中第三批次录取,即与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办和民办高中、综合高中班同批次录取。往年,中职本科“3+4”放在普高录取结束后的中职、技工学校招生第一批次录取。今年,中职本科“3+4”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相同,为6月26日8:00至6月30日18:00。若考生被中职本科“3+4”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放弃录取”,仍可参加中职、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常规志愿或征求志愿各批次录取。

二是延长考生填报(更改)志愿及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时间。今年每日填报时长皆较去年延长2小时,截止时间由去年的18:00延长至20:00。另外,今年中职、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各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放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中职本科“3+4”)常规志愿批次、征求志愿批次和中职、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各批次录取资格的时间由2.5天延长至3.5天(7月30日8:00至8月2日11:00)。

三是放开公办中职自主补录第二类招生对象的限制。去年规定“公办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能自主补录第二类招生对象”,但实际上部分公办中职学校在自主补录第一类考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今年不再对公办中职学校补录第二类招生对象作限制。

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据介绍,今年全市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教育)各批次投档录取时,均采取“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中职、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职教育)网上录取批次顺序为,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按照以下顺序录取:①五年制高职教育常规志愿批次;②三年制中职、技工教育常规志愿批次;③五年制高职教育征求志愿批次;④三年制中职、技工教育征求志愿批次;⑤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校自主补录。在此期间,各常规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放弃录取资格并填报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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