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佳卉) 记者获悉,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即日起在福州34处点位增设监控设备,查处机动车驾驶人违停、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其中多处位于市中心。
34处点位如下:尚宾路与龙山巷交叉口、澳门路营房里口、光禄坊福州二中前路段、通湖路消防中队前路段、雅道巷直角弯路口监控范围、澳门路道山路口、道山路189号、二环路后县路口、二环乌山高架桥北往南上桥处、工业福大东门口、杨桥路洪山小学口路段、杨桥西路西区水厂前路段、杨桥中路空军招待所前路段、华屏路屏东城门口、华林路公益路口、华林路树汤路口、华屏路环保路口、五四路中医学院门口、井大路庆城路口、井大路永辉超市门口、西湖口路段、建锡公寓3#前的空地上球、福建会堂南门、鼓西路达明路口、鼓西路通湖路口、梦山教育学院宿舍口、通湖路111号门口、福州市实验小学、花园路学院前巷口、193格致中学、工行旁(东泰路)球、八一七路斗东路口、八一七路儿童医院口、二环五四高架桥东往西上桥处(违停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