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李琪通讯员 宫远声 文/图)“你们快来,有人从楼上扔东西下来,把小汽车给砸了!”5月27日中午1:30左右,福州五凤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福飞南路的泉塘小区7号楼,有人高空抛物,还造成了财产损失。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泉塘小区7号楼前的人行道上一片狼藉,被子、草席等家居用品散落一地,还有一大包杂物直接落在一辆红色小汽车的车顶上,将车顶砸凹陷了。是谁将这些东西丢下来的?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很快找到了肇事者。
原来,当天,7号楼7楼的一位住户因清洁卫生需要,雇了一名临时清洁工许某到家中做卫生。许某做完清洁后,贪图方便,竟然直接将打扫清理出的被子、草席等杂物,从7楼住户家阳台的窗户扔下。更过分的是,楼下的居民看到后,大声地喝止许某,她却不听劝,将杂物集中打包后,继续从楼上扔下。最终,杂物砸中了楼下人行道上停放的一辆小汽车车顶。
据4S店估价,汽车的维修金额约需要4000元。庆幸的是,当时车内没有人,人行道上也无行人经过,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当天,许某
被带至五凤派出所。由于情节恶劣,该案正以高空抛物罪方向展开侦查。
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规定了高空抛物罪,意味着“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中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市民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