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陈晋李琪)近日,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简称“通告”),从6月1日起,对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征缴长期护理保险费用。长护险保费与基本医保费同步缴纳,原则上单位和个人缴费按同比例分担。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缴部分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通告指出,个人、单位缴纳部分,均以个人按
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125%缴纳长护险保费,为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2021—2022年期间,将按月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拨。
据悉,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台江区上海街道、晋安区王庄街道、仓山区建新镇等12个乡镇或街道,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评估申请,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全面受理评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