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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转租出借该收手了

我省公布《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的也将重点整治;省住建厅将制定统一公租房租赁合同,从源头规范管理

N海都记者 石磊磊

我省目前已拥有近20万套公租房,其中福州市的公租房数量达到3万套。

6月3日,海都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该单位会同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发改委(数字办)等部门联合制定《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即日起到9月底,相关部门将开展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点题整治,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

按照方案要求,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公布举报渠道,开设点题整治专栏,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

重点整治两类问题

据省住建厅方面介绍,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省住建厅会同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发改委(数字办)等部门联合制定《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

此次整治的重点有两

类:一是整治因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且没有主动申报的问题;二是整治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将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方案制定阶段,今年5月底前,各级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自然资源、

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已经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而从即日起到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对照整治重点,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在保人员开展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坚持边查边改边建,8月底前对所有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清退,

对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腾退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

第三阶段为验收巩固阶段,在今年9月底前,相关部门将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并逐级汇总上报。

公租房租赁合同将优化

为了完成工作目标,方案中提出了五项整治措施: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走访。相关部门针对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突出问题,完成一次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复核和入户

走访,重点核查房产、家庭状况等信息变化,重点查访、巡查是否存在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争取在今年7月底前试运行使用公租房信息系统。

三是加强公租房数据

共享,各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核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状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最受关注,即编制统一的公租房合同文本。省住建厅牵头组织制定全省统一的公租房

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上明确承租人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障条件发生变化时的处置办法、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等,规范公租房租后管理。

五是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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