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晋)7月7日,省消委会公布了2021年上半年度投诉情况,上半年度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高居首位,共5921件,占投诉总量的27.22%;售后服务问题及合同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分别排在第二、第三位。
家住南平市建阳区的老吴平日每月用水在10吨左右,月缴费25元。2020年10月,他家的用水量突然猛增,大大超出了平时正常的使用量,且被自来水公司收取了779元。老吴认为,是家里的自来水表出问题了,与自来水公司协商时,要求按平时正常使用的平均值进行收费,但遭到自
来水公司的拒绝。
为此,老吴向南平市消委会投诉。据南平市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时老吴还向他们出具了前6个月的水费缴纳记录,而自来水公司也对老吴家用水量突然猛增感到疑惑,也认为不合理。
在协调下,双方委托具有水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对水表进行检测。鉴定报告认定,老吴家的水表存在误差,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调解人员据此要求自来水公司按25元收取去年10月份的水费,多收取部分退还给老吴,双方对此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