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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脱贫人口实施家庭经营综合险

海都讯(记者李琪)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过渡期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今年起至2025年底,我省实施脱贫人口家庭经营综合险,对脱贫人口发展的所有农业产业项目,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此次《实施方案》保

障对象为全省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的农业产业项目(不含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项目,下同),全部纳入本政策保障范围,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保费由省、市、县财政和脱贫人口分别承担54%、18%、18%和10%。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个人承担的保费比例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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