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陈晋)近日,福州晋安法院审结了一起租车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据经办法官介绍,被告人陈某平日花销巨大,
且爱赌博,因欠下高额外债无力偿还,便通过虚构合资企业,收购二手车并进行专卖获利,骗取受害人投资;同时,虚构车辆信息,低价出售给受害人,再骗取相
应的转账款,并以租车、借车名义骗取他人豪车,再转卖给第三人,骗取车款。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期间,陈某通过上述方式,诈骗被害人林某、焦某、夏
某等10余人财物,共计200余万元。
晋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陈某退赔被害人被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