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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被查处

福建公布一批涉危险废物典型案例

海都讯(见习记者陈琦)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第一批5起涉危险废物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分别涉及非法倾倒危废,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铝灰,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今年4月以

来,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今年1月22日,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反映,在大田县广平镇岬头村黄竹坑处(原大田县广隆建筑材料厂)倾倒

有大量疑似铝灰物质。经初步调查,罗某济(福建永安人)于2020年12月底开始以每吨45元左右的价格从陈某忠(福建南平人)手中购入铝灰,并租赁位于广平镇岬头村黄竹坑的原大田县广隆建筑材料厂,用于存放铝灰。为了掩盖刺鼻气味,用黄土对现场铝灰进行覆盖。据罗某济

供述,该点铝灰存放量有一千余吨,计划于2021年4月份销往水泥厂。罗某济的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大田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今年3月8日晚,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平潭县潭城镇红山居委

会红山庄有货车正在装卸废铅蓄电池。区支队到达现场后,发现红山居委会旁的平潭县宝岛电动自行车店门口停放一辆小型货车(车主为孙某),货车上堆放约600粒的废铅蓄电池,经核查,孙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等经营活

动。执法人员现场对货车上堆放的废铅蓄电池进行查扣,称重后总重量为5338.5公斤。3月9日,区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货车上收集的蓄电池进行扣押,并运输至有资质单位进行贮存,另处罚款人民币115000元,将案件线索抄送区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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