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见习记者陈琦陈铃雪)8月23日,福州的张女士向海都记者报料称,自2020年6月20日至今,她在手机APP“掌门一对一”辅导平台,为自己的女儿报名辅导中考课程,前后一共缴了4次费用,共付费94670.3元。张女士表示,在自己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掌门一对一”的李老师通过微信让其女儿签订了一份名为《课程包转
化协议书》的合同,花费了33326.4元,购买初三4科240节课。张女士对这份合同抱有疑惑的态度,不知未成年人签订合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张女士对记者说,该平台上有一名李老师,是当时女儿在该平台上的班主任。张女士去年6月20日第一次缴费6799元,买了初二单科60节课。2020年6月28日,李老师
对张女士说之后的课程会涨价,让张女士先买课程比较划算,于是张女士又缴费38346.9元,购买了初二5科360节课。2021年3月28日,在课程还剩下26.65节课的时候,李老师通过微信让其女儿签订合同,花费了33326.4元购买课程。
对此,“掌门一对一”的李老师告诉记者,她之前确实有建议张女士提前
购买课程,但这也是为家长考虑。“6月和12月是掌门的大月份,因为7月份升年级就涨价了。”
“合同当时是张女士让我发给她女儿签的。”李老师说,张女士的女儿即将升入初三,所签订的是《课程包转化协议书》,合同的内容大概是针对她孩子定了一个目标院校,并且约定老师与学生实行一对一辅导,如果之后张女
士的女儿没考上这个目标院校,平台是会退回一半的课时费的。
就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蒋双灌律师表示,此事件中的合同虽然是张女士的女儿(未成年)签的,但是合约所规定的费用后面是家长给的。这种情况下,家长的行为就属于对女儿签合同行为的一个追认,也就是说家长是认可这个合约的,这个合
同也就生效了。如果是平台方违约的话,也只能按合同的约定来追究违约责任。蒋律师提醒,一般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有一个效力待定的问题,需根据年龄,相适应的一些年事行为、智力来判定是否有效;对于大额交易金额的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如若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有后续的追认行为就属于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