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黄晓燕
通讯员陈秀尽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秋季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布,明确规定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与标准,同时明确了两所市直民办学校学费与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社会实践费用须报教育部门审核
公办幼儿园方面,省级示范幼儿园全日制(日托)为550元/生·月,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市级示范幼儿园全日制(日托)为460元/生·月,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普通幼儿园全日制(日托)为280元/生·月,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小小班(早教班)收费标准可在
上述同等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
30%。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含正版学生字典),按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免费提供作业本;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住宿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确定为学费、寄宿生住宿费、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代办费。代办费包括课本、簿籍、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和在学校食堂就餐的伙食费等6个项目。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实行行政事业
性收费管理。中小学代办项目,学校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参加社会实践应交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实践基地提出意见,报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后执行。
住宿费等有标准限制收费上浮幅度
今年秋季泉州市中心两所市直民办学校秋季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也公布了。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中学2020年秋季之前已入学的初中生和高
中生收费标准仍执行泉价〔2017〕89号核定标准,即12000元/生·学年和12800元/生·学年;2020年秋季之后入学的初中生和高中生,分别为13700元/生·学
年和14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从2020年秋季开始执行,为1800元/生·学年。
据悉,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教学质量、发展需
要等因素,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或下调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调不限;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