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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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洛江警方打掉一“跑分”洗钱团伙

海都讯(记者黄晓燕通讯员郭根梅)只需提供银行卡,就能日赚千元?这样看似诱人的“跑分”网络兼职项目,其实是违法犯罪行为。昨日,泉州洛江警方通报,在一次“断卡”行动中,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涉嫌出租、出售、出借、买卖个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并帮助赌博网站进行转移支付、“跑分”洗白资金,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源无意中在某兼职网站上看到一则收入不菲的

工作广告,心动不已,便准备大干一场。李某源租了场地、买了二手的电脑与手机,找来伙伴黄某凯、骆某奎。到了月底,一切准备就绪,三个人就开始运作了。

按约定,他们每天通过一款名为“纸某某”的聊天软件获取转账信息,然后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转账操作。李某源当起了“小老板”,黄某凯、骆某奎受雇于他,“生意”红红火火,他们每天工作8小时,黄某凯、骆某奎每人每天底薪300元,如果用自己的银行卡转

账,10000元抽成20元。

短短一个月,这个“跑分”洗钱团伙已累计帮人转账1000余万元,李某源获利15000余元,黄某凯、骆某奎获利5000余元。被抓后,有嫌疑人称,自己并不清楚这份“工作”是否违法,也没多考虑后果,迷迷糊糊就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目前,这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洛江公安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洛江民警解释,所谓“跑分”就是利用收款码,或

银行卡转账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跑分”平台打着兼职招聘的旗号,招揽群众出借自己的支付账户,通过搭建平台网站,以类似网约车“抢单”的模式进行运作。这些租赁来的支付账户被大量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收款,其实就是洗钱。参与此类“兼职”的,在承担经济损失风险的同时,还可能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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