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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犀鸟白鹈鹕涉案6000多万

闽侯3人被提起公诉;这是我省近年来办理的最大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海都讯(记者陈江燕通讯员郑强)来自闽侯的杨某甲等3人为了牟利,向他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再进行出售。近日,闽侯县检察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罪,对杨某甲等人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我省近年来办理的最大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经查,杨某甲系福州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某农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系上述2家公司养殖场的管

理员,杨某乙系上述2家公司养殖场运输、饲养员。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期间,杨某甲等人向他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犀鸟76只;向他人及各地动物园或养殖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500多只犀鸟、白鹈鹕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经鉴定,杨某甲等3人涉嫌走私、危害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共计24个品种600多只,总价值达6000多万元。去年7月,杨某甲等3人被海关缉私局抓获归案。

□检方提醒

根据刑法第341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是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切勿因个人爱好或猎奇心理,实施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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