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革命“五老”人员
海都讯(记者唐明亮)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从8月起,我省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5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720元,将惠及全省1154名革命“五老”人员。
据介绍,多年来,我省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持续落实革命“五老”人员
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与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定期抚恤标准同步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自2003年起已连续25次提高该项标准。
革命“五老”人员,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老接头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