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陈晋)10月9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升级物流设施、完善物流管理、创建品牌、加快冷链、电商发展等八大措施,将全力支持福州现代物流城建设,打
造福州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措施》明确,福州市将对物流企业的设施进行现代化升级,删除货物搬运设备、运输装备项目补助,新增物流机器人、快递无人机、穿梭机等设施设备补助,提高物流企业的自动化
水平;同时,物流企业购置新能源货车、轻量化车辆、自建物流专用充电桩等绿色物流装备,年度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投资额的30%,最高150万元予以补助。
此外,鼓励物流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
区,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同时,福州市本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配套奖励。支持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以及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
业、网络货运企业以及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予以补差奖励。
《措施》指出,将加快冷链物流的发展,通过信息化改造、购置冷链设备等,分别给予不超过投资额的
1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到2024年,福州还将加快电商物流、农村物流发展,建设运营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并推进福州现代国际物流城建设,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到福州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区域总部、职能总部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