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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绝对化广告语

闽侯一培训学校被罚10万

海都讯(记者陈江燕)“最大?最高?最强?”为吸引学生和家长前来报名,福州闽侯县青口艺时代教育培训学校使用绝对化的广告用语,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近日,闽侯县市场监督局依法对该学校处以罚款10万元。

据介绍,今年7月27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该校涉嫌发布绝对化用语广告。

经查,7月初,该校在大门入口处设置一块广告牌,使用“闽侯县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专业性最强的培训基地”“课程最优”等绝对化广告用语,并在台阶上贴有“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专业

性最强”“引入最先进的课程体系”等绝对化广告用语。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拆除违法广告牌和台阶标语。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发布绝对化用语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

据了解,发布绝对化用语广告的违法案件,是校外培训机构较为常见的典型案件,该案为闽侯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行动以来,罚款数额较高的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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