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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表彰奖励奥运健儿

海都讯(记者周字艺)在举世瞩目的第32届东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省共有17名运动员征战奥运赛场。我省奥运健儿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顽强拼搏、不畏强手、勇于挑战,充分展示了新时代福建体育健儿“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风采,共获得4金、2银、1铜、2个第4名、1个第5名、2个第6名、1个第8名的优异成绩,创造了金

牌总数、奖牌总数和夺牌率三个历史性突破,取得了我省参加奥运会最好成绩,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作出了卓越贡献。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拟对我省参加第32届东京奥运会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第32届东京奥运会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集体表彰奖励名单:

一、福建省先进工作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李发彬、黄东萍、卢云秀、李雯雯、谌龙、刘灵玲、高传卫、吴美锦、林忠仔、黄文红

二、记大功

个人:林超攀、刘涛

集体: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省帆船帆板运动管理中心、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省体操技巧运动管理中心

三、记功

个人:汤星强、林声、林月美、林文君、葛曼棋、刘朝旭

集体: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

四、嘉奖

个人:张婧、鹿译文

集体: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五、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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