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罗丹凌包华文/图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各方面要求。
福州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不低于50%
《意见》要求,至2025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地区发挥示范作用,扩大推广区域,向所辖县区延伸,到2025年装配式
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福州城区不低于50%)。莆田、龙岩、三明、南平不低于35%,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不低于30%。以装配式建筑发展为重点,协同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培育具有装配
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少于20家,智能化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
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到2035年,我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全面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
建智能建造基地打造“机器代人”
《意见》提出6项重点工作,包含落实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规范生产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强专业队伍培养、健全招投标和造价制度等。
其中,在落实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方面,我省鼓励在商品住宅、新农村建设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开展预制柱、双面叠合剪力墙等主要竖向受力混凝土构件预制化试点。福州、厦
门、泉州、漳州等条件成熟地区应当确定一批试点项目并采取严格安全质量管理措施,其他设区市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开展试点。
在规范生产管理方面,我省将引导建立智能
建造基地,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配和建筑机器人,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