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10月13日,福建省消委会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104件,解决1517件。其中,因合同问题引起的投诉位居第三位,占总投诉量16.69%。
购房发现外墙有腰际线要求退房遭拒
南平建阳区的彭先生反映,今年6月30日,他到建阳的建发·叁里云庐楼盘购房,置业顾问向他推荐17号楼1002房,经置业顾问介绍并看了户型图后,认为房子不错,便缴纳了5万元定金,签订了房屋认购书。
但就在签订认购书后,彭先生到现场看房时,发现该户的外墙有腰际线,影响视线和采光,他要求退房,遭到开发商拒绝。彭先生
向南平市建阳区消委会投诉。
建阳区消委会介入调查,开发商代表李经理说,这套房彭先生本人反复看了多次,确认没有问题才缴纳定金和签订认购书的。如果彭先生不按认购书的约定,办理后续的购房手续,定金将会被没收。
建阳区消委会调解员询问彭先生,在签订认购书前李经理是否告知这套房有腰际线,彭先生说没
有。而李经理辩称,虽然没有告知房屋有腰际线,但公司在售楼部摆放了“不利因素房源”公示信息,其中就有17号楼1002房,因此可以算是公司履行了告知的义务。
调解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
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据此,开发商的行为已违反了消法的有关规定。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彭先生认购的房屋由17号楼1002房调整为6号楼705房并一次性全额付清房款,开发商额外赠送彭先生两年物业费和万元家电礼包。
提醒:购房合同应了解所有条款
福建省消委会相关人士介绍,彭先生在购房时,楼盘销售人员未告知房屋不利因素,也未能履行自己
尽了合理的提醒义务,因此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市民,在购房时,要了解清楚
楼盘的规划真实信息,生活配套设施是否完善,慎重签订购房合同和交付定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
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对于合同的空白处的填写要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切勿盲目冲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