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唐明亮)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总结推广各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省民政厅决定开展福建省第二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将围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体例可以包括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
参与的村规民约或居
民公约需依法由村(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查,内容合法实用;同时,需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特别是近年来制定或修订,能够正确规范村(居)民之间、村(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社区)与邻村(社区)的关系;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
10月下旬至11月底,省民政厅将对各地报送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评选,确认后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予以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