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包华文/图
近日,不少市民通过“智慧海都”APP反映,福州康桥新苑二区的高层住宅内,不少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在门厅,甚至推上电梯停放在楼道内。21日记者现场走访了该小区,确认了该情况。对此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物业已将20多个机动车位改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但仍无法满足居民需要。
现场:楼梯间停两排车人过须侧身
21日上午9点半,记者来到位于西庄路113号的康桥新苑二区18座1梯,居民张阿姨正骑着电动自行车从电梯出门厅。“晚上回来根本没地方停,只能停到楼上去了。”张阿姨说自家住在9楼,她下班比较晚,正规车位都没位置了。“我
也知道停楼里有危险,但没办法呀,大家也都这么停。”
在该小区19号楼1梯,一根十余米的电线从5楼窗台垂下,连着插线板摆放在信报箱上,其中一截电线还是接上去的,两头打着结,绝缘胶布有部分脱落。一楼门厅的通道两
旁各停了三四部电动自行车,该楼108单元门前,一部电动自行车占据了防火门通道,里面的业主要侧身才能挤过。
记者试着按开19号楼1梯2~9楼层的电梯门,其中3个楼层都有电动自行车停放。该小区几乎每个
一楼门厅内外都停放着多部电动自行车,墙上贴着西庄社区有关楼道禁停电动自行车的警示,以及物业的安全通告。“严禁电动车进入电梯”、“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黄色警示条贴遍了所有电梯门,消防的宣传海报也十分醒目。
物业:车位“机改非”仍无法满足
就此现象,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的物业福州百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该小区是安置房小区,前几年为了缓解电动车停车难的问题,将靠墙一侧的20多个机动车位,改造成电动自行车棚,并安装了充电桩。但随
着小区入住率不断提高,车位仍远远满足不了居民需求。对此,该物业负责人表示,是否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将小区部分绿地改造成停车位,用以缓解电动车违规停放的乱象?
针对将小区部分绿地改造成停车位问题,记者从福州
市园林中心审批处了解到,小区物业如将绿化带改为停车场,是违法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还要经园林、规划部
门审批。据介绍,目前福州市园林部门还未给市区内老旧小区“绿改停”开过绿灯。
记者采访了福州消防。消防部门表示,停车位紧张不应成为忽视消防安全的理由,建议小区物业采取优化车位管理的措施,杜绝违停带来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