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陈江燕通讯员林凤)来自福州闽侯的男子刘某和女子何某为了牟利,竟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近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和何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作出批捕决定,这也是闽侯出现的首例合成大麻素类新型毒品案件。
经查,今年7月,刘某和何某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以每根50元至70元的价格,向全国各地的买家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今年8月26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成功将刘某等人抓获。
检方表示,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正式实施。即从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将被列为毒品进行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能判处死刑。
检方提醒,该类毒品因具有比天然大麻更容易上瘾、价格低廉、隐蔽性强、不易被检测等特点,常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吸食,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因此,公众必须要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的认识,提高自身警惕性,避免被未知的事物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