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买鲜奶、酸奶不想再做“数学题”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鼓励鲜奶、酸奶产品标明保质期“到期日”,市民盼乳制品企业及时落地

海都讯(记者李琪)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需冷藏保存的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在标明生产日期的基础上,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方便消费者识别乳制品的食用期限,避免食物浪费。现在,福州市场上鲜奶、酸奶的生产日期、保

质期到期日标注情况如何呢?记者进行了走访。

6日,记者来到华屏路一家超市,在鲜奶区,冷藏柜中摆放着蒙牛、伊利、长富、光明、君乐宝等主要乳制品品牌的鲜奶、酸奶产品,共有9个品牌30多款产品。货柜前,市民陈女士正在为家人选购鲜奶,“这种

鲜奶保质期都比较短,最多不超过一周,每次买都要仔细地算一下到期日是哪天。”陈女士说,比如,瓶身写着生产日期是5日,保质期7天,常常就会疑惑到期日到底是11日还是12日,“如果能直接标明到期日就更好了,这样就不用做‘数学题’了。”

记者一一查看发现,9个品牌的奶制品中,只有光明牌的一款酸奶产品在生产日期旁,标注了保质期到期日,其余产品大都在瓶身上方或瓶盖处标注生产日期、上市日期、产地等,保质期则大多标注在瓶身侧面,鲜奶保质期有的5天,有的7天,长的也

不过15天左右,酸奶的保质期一般在25天,其他保质期动辄几个月的产品,消费者在计算鲜奶和酸奶的保质期到期日时,确实需要费一番功夫。

就此,记者联系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告为鼓励性质,并非强制执行的政

策,目前对于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执行。

“虽然只是鼓励性质的公告,但希望能有更多的乳制品企业跟进,便利消费者选购鲜奶、酸奶产品。”市民陈女士说道。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