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通讯员 李晴虹) 记者日前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泉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严格落实政策,及时兑现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6年以来,基本养老金已实现较大幅度的“17连调”。截至7月26日,已将今年1月至7月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账户。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惠及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12.19万名。调整后,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至2707.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