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找百安居装修房子,对方不但不保证质量,还涉嫌伪造客户签字,用各种理由搪塞应付,对出现装修问题的房屋不予维保。近日,市民游先生向福州市消委会投诉百安居装修问题。
福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曾约谈百安居,但对方爽约,且不愿意承认自己存在的问题。
被投诉方不参加约谈 市消委会发出劝谕函
游先生投诉称,2020年4月5日,他与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百安居福州分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但在施工期间,游先生对施工人员资质、材料挪用、施工款项等存在意见,双方发生纠纷。游先生向福州市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双方达成补充协议。
2021年,游先生发现,房屋装修后出现木地板隆起、卫生间渗水等问题,便拨打百安居福州分公司电话28356700,反映了上述问题,但未得到任何回应。之后,游先生又联系了装修项目负责人,但双方对上述问题各执一词,且该负责人也对装修维保工作一再推诿拖延。
为此,福州市消委会就游先生遭遇的情况开展调查,发现百安居福州分公司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今年8月25日上午,福州市消委会约谈百安居福州分公司,但对方未到场参加约谈,据称是因为相关委托书还在审批,所以无法参加。之后,市消委会向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发出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劝谕函。
装修合同存在格式条款 员工涉嫌伪造签字
福州市消委会相关人士介绍,在对上述纠纷调查期间,他们发现,百安居福州分公司与游先生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中存在不平等条款,如未对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情形进行约定;对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等。“这些条款,涉嫌以格式条款形式规定消费纠纷处理方式,排除了消费者依法选择诉讼法院、仲裁机构的权利,让消费者对争议的地方难以找其他方式救济。”
此外,6月29日,市消委会在调解过程中还发现,百安居福州分公司员工陈某出示的一份工程验收单中,涉嫌伪造消费者签名。
消委会人士表示,上述事件调查期间,市消委会查询相关投诉平台发现,近一年来,关于百安居福州分公司的投诉件达46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们装修工程质量及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的方式存在问题,而且投诉频发却不自省”。
该人士说,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百安居福州分公司应规范装修程序,加强装修质量管控,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做好售后维保工作,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