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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快递行业 签订“1+3”集体合同

海都讯(记者 唐明亮) 日前,福州市人社局联合福州市邮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指导福州市快递行业协会、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开展福州市首次快递行业集体协商,8名来自快递行业的职工方代表和8名企业方代表面对面谈“薪”,40余名行业职工全程旁听。

据了解,作为新就业群体,福州快递从业人员共计2.1万人,一线快递员占到84.28%。今年1月,福州市快递行业协会工会联合会成立,涵盖73家快递企业,员工约1.9万人。前不久,工会联合会向快递行业协会提出协商要约,双方各派8名代表就行业关注的6项议题展开协商,并形成集体合同,得到了企业方的支持。

协商会围绕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权利、快递员高温户外工作保障、女性职工特殊权益保障、安全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六大议题展开。通过集体协商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福州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快递行业协会签订了“1+3”集体合同,即《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创新提出单票派费不得低于末端核算标准、纠治差异化派费、发放高温津贴及女职工卫生费、保障快递员合法休息权利等合同条款,在福建全省率先将末端派费核算成果应用于行业集体合同,并将一线收派员工最低标准提升到了3500元,此标准为全省最高,切实打造了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的“福州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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