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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人才“引擎” 赋能乡村振兴

福州推出七条措施加强乡村人才振兴,对表现突出的村务工作者择优入编

N海都记者 陈晋

对表现突出的村务工作者择优入编,公考进入艰苦边远地区工作降低报考门槛,对到乡村工作的新聘任教师最高补助15万元……近日,福州市出台《关于福州市加强乡村人才振兴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到村锻炼

《措施》提出,支持“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村务工作者、镇村“一师一员”发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设置专门岗位,面向表现突出的“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择优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试点实施镇村规划专员和驻镇责任规划师制度,每个试点乡镇配备一名驻镇责任规划师,聘任驻镇村挂职锻炼的市引进生作为镇村规划专员,选聘的村镇责任规划师每年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

《措施》强调,要加大选调生选派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力度。对艰苦边远乡镇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可适当降低报考门槛和开考比例。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满后到村(社区)锻炼,时间为1年。

此外,对新聘用教师与农村学校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协议,根据县域内乡村教师紧缺程度,在服务期内按照硕士、本科等不同学历层次,由属地政府根据财力情况,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试用期满后,每年绩效考核合格领取20%,未满服务年限调离的全额退还)。

推动卫健人才向乡镇一线集聚

《措施》提出,要推动卫健人才资源向乡镇一线集聚。新聘用卫健人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协议,在服务期内按照硕士、本科、大专等不同学历层次,由属地政府根据财力情况,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未满服务年限调离的全额退还)。对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由市财政在规定年限内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5000元不等标准予以学费代偿补助。

要通过加强人才认定激励。即每年组织推荐20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先安排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对服务基层一线的科技特派员,在职称评审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对贡献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可按规定破格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对在农村工作满25年且仍在农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等级初始级;尚未取得资格的,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前提下,可参加竞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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