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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销售“金豆”被刑拘

连江县敖江镇一男子通过网络直播销售;“金豆”又称山橘、金柑,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禁止采挖买卖

警方查获的涉案“金豆”

“金豆”又称山橘、金柑,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海都讯(记者 陈江燕 通讯员 原路遥 文/图) “这种盆栽造型特别好,果实可过冬,观赏价值很高,还有迎喜、吉祥等寓意……”近日,连江县敖江镇一男子通过网络直播销售“金豆”,殊不知,他已经惹上了大麻烦。

据了解,“金豆”又称山橘、金柑,属芸香科金橘属的常绿植物,其株型矮小、树形优美、叶纤果密、花香清远,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于2021年9月7日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录》,如今已禁止采挖、买卖。

连江警方在得知有人正通过网络销售“金豆”后,立即组织研判并摸排侦查,最终,查破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当场查获“金豆”111株。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也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涉案“金豆”已被移交给福州植物园养护和修复。记者从连江县林业局了解到,“金豆”虽然在我国南方很多地区较为常见,但已受到国家级保护,市民朋友家中若种有“金豆”,可联系当地林业局上交处理。

警方提醒,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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