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童
近日,福州的黄女士向智慧海都平台反映,今年7月4日她与“二房东”魏先生签署了一份房产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从2022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29日,魏先生将晋安区金悦府8号楼的一套房子转租给黄女士,并收取了黄女士3万余元的费用。可是等黄女士满心欢喜地前去收房时却发现,已有其他租客入住,并且对方早在5月就已与房主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而当黄女士再联系魏先生时,却发现魏先生已经失联。此事至今仍未解决。
昨日,记者也联系上了房主,对方表示,5月时魏先生就已提出要将这套房子转租,当时双方已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市民
“二房东”一屋两租 收钱后还失联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是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魏先生,双方之前有过合作。她了解到魏先生手中有一套从原房主那里租赁,位于晋安区金悦府的房子想要转租,她便打算将这套房子承租过来。“他(魏先生)从原来房主那里租过来的时候是毛坯房,可能花了几万块钱装修。”黄女士说,她向魏先生提出希望转租这套房子,魏先生欣然同意,“当时和他(魏先生)谈好的是,他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内剩下的租期由我来承租,我再给他3万多元,算是装修和转让出租权的费用,然后和原房主签合同变更租赁关系,把承租方的名字从他的改成我的”。
之后,黄女士向魏先生提出要见此房的房主,希望三方面对面共同沟通确认租赁合同的细节,魏先生却百般推托,“他说他急着用钱,让我先和他签租赁合同,把谈好的3万多元转让费先给他,后面他会联系房主,再和我签一份合同。我就相信他的话签了合同,把转让费转给了他”。
和魏先生签完租赁合同后,黄女士满心欢喜地前去收房,却意外发现,此房早已被魏先生转租给了其他人,“房内的人告诉我,这房子他们早在今年5月份就从魏先生手中转租过来,并与原房主签订了租赁合同,这房子已经和魏先生没有任何关系了”。黄女士马上联系魏先生,却发现已经无法联系上魏先生了,“现在我就是希望他出面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把我的3万多块钱退给我”。
随后,根据黄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尝试联系魏先生,但对方手机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房主
与“二房东”早已取消合同 与他人重新签订
经多方打听,记者联系上了这套房目前的承租方苏先生。他告诉记者,位于金悦府8号楼的这套房子,之前也是他从魏先生处转租过来的,“今年5月份,我是和他(魏先生)、原房主,三方一起面对面,他先把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取消了,然后我再和原房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所以这房子承租方目前是我”。记者提出希望看到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苏先生以人在外地不方便为由拒绝提供,“因为这个事情黄女士后面有来找过我,我也把租赁合同给她看了,证明从5月份的时候这房子就是我在租了,已经和魏先生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我也联系不上他”。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联系上了该房的房主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魏先生是在去年和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今年5月,魏先生告诉她希望将这套房子转租给苏先生,她也同意了,“当时在现场经过协商,我和他的合同就取消了,重新和苏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这房子和他就没有关系了”。
律师
或涉嫌合同诈骗
可向警方报案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康国俊律师认为,本事件中,魏先生与房主陈女士的租赁合同已到期,无权再转租房屋给黄女士。魏先生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诱骗黄女士签订和履行合同,并且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涉嫌骗取黄女士财物。魏先生可能涉嫌合同诈骗,黄女士可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提醒,租房时一定要确认房东的房屋所有权或二房东的承租权、转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