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涓 文/图
近日,市民林女士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今年6月,她在福州“竹影视觉”摄影工作室(以下简称“竹影视觉”)参加摄影投票活动,为夺得冠军赢得苹果13手机、4999元现金等共50样礼品,林女士在“竹影视觉”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陆续充值了10万余元用来兑换相应票数,终于夺得了比赛冠军。但时隔数月,林女士仍未收到除苹果13手机以外的礼品,于是她再次前往该工作室,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工作室已更换法人代表,无法为林女士正常兑换礼品,这一说法,让林女士难以接受。
市民:工作室法人已更换,其余礼品都未收到
林女士回忆,6月,她在“竹影视觉”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参加了该工作室主办的名为“城市之星”评选大赛,该大赛分为线上和线下投票。
“当时,我线上投票已是第三名了,为了能获冠军,工作人员建议我可以通过充值的形式来兑换票数,充值的钱可用来拍照。”于是,林女士便向“竹影视觉”充值了5万元并兑换了相应票数。几日后,工作人员告知林女士票数已被“反超”,需继续充值兑换票数,林女士再次向“竹影视觉”工作室充值了51000元,其中47000元转入了“竹影视觉”原负责人的私人账户。最终在多次充值下,林女士获得了比赛的冠军。
本以为能如愿以偿赢得礼品,但时隔数月,林女士只收到了苹果13手机,其余都未收到,她便再次前往“竹影视觉”。可工作人员表示,原“竹影视觉”的负责人已将工作室转手了,经过核对,林女士的充值费用仅有54000元在工作室账户中,若要取得礼品,还需从中扣除2万元。这让林女士愤怒不已,“工作室法人更换没有做好交接,这与消费者有什么关系呢?”对此,林女士表示希望能够将充值的101000元退还。
原法人:会继续履行合同,不会影响到顾客
25日,记者来到位于鼓楼区新都会花园广场二楼的“竹影视觉”摄影工作室。“竹影视觉”现负责人告诉记者,林女士的事情她已帮助其和原负责人协调了两个月时间,始终无果。“我们接手工作室时,原负责人没有跟我们交接好,我们可以服务老客户,但确实无力解决原负责人没处理好的问题。林女士有需要的话,我们也只能协助她解决。”
随后,记者拨打了“竹影视觉”原负责人朱先生的电话了解情况。朱先生告诉记者,林女士应收取的礼品,他将在一个月内给林女士回复。“我作为原法人,我还是会继续履行责任,不会影响到顾客,合同上写的内容,我们都会履行。”至于林女士想要退款的诉求,朱先生表示,当初林女士签订协议时,协议中标明了“此订单金额为自主套系,定金非订金(定金不退不换,可额度内使用)”的内容,虽无法退款,但林女士可以继续使用拍照。
律师:商家承诺的奖品,应及时提供给消费者
对此,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康国俊律师表示,“竹影视觉”预收林女士充值款属于以预收费方式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此外,康律师还表示,对于商家承诺的奖品,属于已公示的优惠政策,消费者根据商家的政策进行充值,商家就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承诺的奖励。为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进一步曝光商家的不合理促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