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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表决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还批准七设区市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海都讯(福建日报 海都记者 陈江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8日晚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内容详见A04版)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以及《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免名单。

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接受陈则生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陈永正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免去陈则生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免去黄石勇的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陈明的省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董明亮、王孔坚、吴丽雪为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法院副院长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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