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江燕)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可向所在地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
申报范围为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5年及以上、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法人(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继续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