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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表决通过,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用法治力量 保护城市文脉

N海都记者 董加固

昨日记者获悉,10月28日,《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经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据了解,该条例立足泉州的特色文化资源优势,以法治力量引领推动泉州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今年,泉州市有三个立法项目——《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世遗旅游热潮效应逐步凸显

“泉州文化和旅游业涉及面广、带动性强、开放度高,具有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士表示,泉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山海兼备,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产业土壤肥沃。特别是“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世遗旅游热潮效应逐步凸显。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士说,全方位推动文旅深度融合,要充分把握泉州积极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申遗成功的重要机遇,乘势而上,制定一部专门的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用法治力量加强旅游资源挖掘、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引领推动泉州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守护城市的“根”与“魂”

文旅经济是泉州发展的重要优势和潜力所在。近年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泉州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市情,逐步构建从“点”、“线”到“面”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法规体系,用法治力量助力“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守护城市的“根”与“魂”。

制定《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原则,保障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海丝史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擦亮泉州“海丝”名片;制定《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内沟河生态环境和传统风貌,重点保护八卦沟、小八卦沟等历史遗存内沟河。

制定《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建立分类保护制度,要求编制保护图则,规范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年久失修、消防隐患多等重难点问题,最大限度保护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

制定《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聚焦“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加强顶层设计,促进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和现代生活的融合,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活态保护传承目标。

制定《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以文化为内容,以旅游为载体,从构建促进文化旅游发展的工作格局,加强文化旅游发展统筹规划,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强化资金、人才队伍、用地用林用海保障等要素入手,为泉州文旅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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