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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种门诊慢特病

医疗费用实现 跨省医保直接结算

海都讯(记者 林涓 通讯员 林金凤) 3日,记者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已正式上线,实现全省11个统筹区与全国280个统筹区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双向直接结算。据悉,目前我省共有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记者了解到,开通前,以往跨省门诊慢特病就医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再携相关纸质票据到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申请报销,需时30个工作日。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后,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其在备案地跨省就医时可在医院直接结算,无需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减轻“跑腿、垫资”负担。

同时,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适用于已在参保地完成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全国各省(市、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实时更新,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查询。

此外,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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