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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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审判“云模式” 司法为民“不打烊”

疫情防控期间,罗源人民法院开启“云”审判模式,实现全流程无接触式审理,成功调解多起案件

N海都记者 汤先增

实习生 兰瑾

“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近日,福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罗源人民法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以互联网为媒,开启“云”审判模式,有序开展线上立案、调解、开庭,打破距离的壁垒,实现全流程无接触式审理,成功调解了多起案件,既顺利化解了矛盾纠纷,又有效避免了人员流动聚集引发感染的风险,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不打烊”、网上庭审不停歇,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云端”法庭 隔空商议解民忧

吴某系水产养殖户,潘某为从事冰片饲料的供应商,俩人采用提前供货、定期结算的方式常年保持冰片饲料的交易。

2021年6月,经双方结算,吴某共计结欠潘某货款57万余元,后吴某向潘某出具欠条一张,同时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均作了书面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吴某仅偿还了部分货款,潘某经多次催讨剩余货款无果后,将吴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当即联系原被告双方及代理律师开展调解工作。但鉴于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律师费等费用存在较大分歧,且双方此时已针锋相对,调解工作陷入停滞。疫情防控期间,因原告潘某及其代理律师均在外地,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该案。庭审后,承办法官结合前期庭前调解及开庭审理过程中获取的焦点信息,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法官以双方合作多年这一重要情况为切入点,撇除“违约责任”这一法律争议焦点,从“情、理”角度对双方过去的交易以及未来继续合作的可能等进行分析,循序渐进推进调解进程。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于开庭后第二天便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最终案件调解成功,纠纷顺利化解。

“云端”签署 调解协议线上签

女子黄某与男子卞某夫妻俩因感情破裂于2013年3月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孩子随母亲黄某生活,父亲卞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然而,卞某自2021年开始多次未支付抚养费,黄某多次讨要抚养费未果,无奈之下她向罗源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卞某表示其对拖欠抚养费的事实无异议,但其已经再婚并且又育有一子,因收入有限,故无法及时支付抚养费。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向卞某释法析理,释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并不能因婚姻关系解除便随意停止履行,卞某应当尽量克服困难,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的生活需要。

经过法官的一番释法说理,卞某表示愿意与黄某协商解决,并且提出明确的调解方案。随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黄某,向其转达卞某具有调解的意愿。黄某虽然对卞某此前未能及时支付抚养费颇有怨言,但考虑到卞某确有困难,也同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庭签署调解书,为及时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上传了调解协议,当事人在承办法官指导下确认调解协议并签字,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圆满化解。

“云端”释法 相隔千里定纷争

女子兰某与男子黄某自由恋爱后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儿一女。婚初俩人感情尚可,但近年来由于黄某长年在外务工,夫妻两地分居,缺乏沟通,又经常在电话中因琐事争吵,夫妻感情日益淡化。

兰某曾于2021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深厚,从维系婚姻家庭稳定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考虑,驳回了兰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但在法院驳回起诉后,双方感情并未得到改善,于是兰某于2022年再次起诉离婚。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且黄某身在外省无法出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

调解当日,法官首先征询了黄某意见,黄某表示愿意离婚,但不同意兰某所提出的关于子女抚养及房产分割方案。法官耐心地为双方释法说理,让双方多从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角度出发协商子女抚养及房产分割方案,尽量不改变子女现有的生活状态。

经过长达2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在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方面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生成调解协议后,进行了在线签字确认。至此,这起相隔千里的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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