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共同提取业务。
共同提取是指针对夫妻共同申请的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夫妻双方通过签约授权后,在每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按年还贷”提取时,由其中一方发出提取申请,同时提取双方公积金账户相应金额,分别转入双方签约的银行卡内(但总提取额度最高不能超过一年的还款额)。申请的夫妻双方必须在漳州本地正常缴存公积金。
共同提取签约办理,可线上渠道(含网厅、微信渠道)申请,一方申请签约授权,配偶需同步到网厅或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进行确认后,该授权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