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 日前,记者从漳州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漳州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扩大保租房有效供给,满足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
所谓保租房,即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建设,面向城镇无房居民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并给予一定租金优惠的租赁住房。
保障对象重点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体,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
其中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保租房房源,向特定群体配租,按相关规定执行。支持用人单位集中申请,其中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保租房,保障对象可优先满足本单位、本园区职工需求。
针对漳州新市民、青年人的特点,漳州市保租房项目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以配比不高于20%且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户型(已经开工或建成的可适当放宽面积标准,户型大且不适合改造的可按间出租)。同时,保租房租金要求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各个保租房项目需确定具体租金水平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