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薛宇翔) 近日,海都记者获悉,石狮市再次调整革命“五老”(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乡干部)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后,革命“五老”人员每人每月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将由原来的2659元调整至2903元,居全省前列。据介绍,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由福建省和石狮市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其中,按照省定标准,此次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在原来每人每月1720元的基础上增加150元,共计1870元。同时,为落实定期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石狮市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在原有每人每月939元的基础上增加94元,共计1033元。经省、石狮市两级提标后,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达到每人每月2903元。其中,省提高标准从2022年8月1日起执行,石狮市自然增长提高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