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逸之
记者获悉,我省已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昨日,省人社厅从参与方法、领取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
参加人自行开立账户 缴费额度按年累计
记者了解到,即日起,在我省范围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个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满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目前规定15年)两个条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在缴费方面,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账户资金可理财 参加人自主选择
记者还了解到,假如需要进行投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将公布产品名单。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11月18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129只养老目标基金入围。
账户封闭运行 享受税收优惠
另外,个人养老金制度对税收进行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符合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条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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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2022年
基本养老险计发基数
海都讯(记者 陈逸之)记者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出台《关于公布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7238元。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2022年实际缴费指数计算对应的,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水平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每月6654元。
2022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每月19962元执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19962元/月执行、下限按每月3992元执行。
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参保单位根据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2022年度保费进行结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在申报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业务后,不再办理缴费基数下限下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