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毛朝青 文/图) 7日上午,福州市民刘先生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他家住在晋安区三华花园,因楼上业主的地漏管道出现问题,水沿着墙壁渗透到他家,墙壁已开始发霉脱落,三年多了,一直没有处理好,希望海都记者帮忙介入报道处理。
记者在晋安区岳峰路找到了三华花园,在刘先生的带领下来到小区13号楼,在二楼的楼道发现一面约3平方米的墙壁霉迹斑斑,墙壁开始起皮,还散发出异味。刘先生告诉记者,这面墙壁的现状就是被楼上业主的地漏渗透下来的水造成的。在刘先生家里,位于厨房一侧因为是瓷砖,没有发现发霉变黑现象,但天花板内发霉严重,在厨房的隔壁饭厅墙壁也有发霉的痕迹。刘先生称,他家在吃饭时每次都能闻到发霉的味道,和楼上业主也沟通过,并在物业的协助下进行排查和改造,但漏水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下午4时7分,记者来到楼上的业主家门口,说明了来意,开门的男子要求出示证件,记者正准备出示时,该男子又称“你不能进来看现场,你有什么事情去问物业吧”,随后关上了铁门。
三华花园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多次进行协调,第一次是在2019年9月左右,物业帮忙更换过自来水管,但效果不是很好,又出现渗透问题,他们怀疑楼上的地漏有漏水的可能,并且物业愿意出钱来处理,但这个建议没有得到落实。
而三华社区负责人李彬表示,她们现在非常忙,已叫物业在处理这个事情了,对于记者询问社区的工作人员是否有约两家业主进行协商时,李彬没有回答。
对此,福建日尧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敏称,关于住房楼上漏水纠纷法律建议,楼上住户地面漏水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楼上住户侵犯了楼下业主对自家房屋的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楼上住户需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建议双方本着友好沟通的原则先行协商,避免后续矛盾激化导致诉讼成本增加,加重损失。如双方矛盾较大无法调和,可及时向相关调解组织或物业公司申请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