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梁展豪
林涓 文/图
看似包装精美的“圆珠笔”,实则是美工刀,按动尾端按钮,刀头可伸缩;未标明材料、生产商等内容的“解压神器”假水、起泡胶在文具店内售卖……12月6日,海都报报道“危险文具竟藏身校园周边文具店”(详见A04版)一文后,引发有关部门关注。14日下午,记者跟随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州部分校园周边的文具店进行检查。
店主主动将问题商品打包下架
在记者的带领下,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台江区实验小学对面的得力文具店,在此前报道中,该文具店售卖有“假水”“危险文具”。紧接着,执法人员对文具店内的产品进行了仔细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文具店内售卖的部分由不锈钢材质制作刀头的刻刀笔,刀头较锋利,若不注意使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对此执法人员表示,鉴于所售问题商品数量较少,并且首次发现,将劝诫店主将此类商品自行下架,不做售卖。
除此以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文具店有售卖“三无”产品“激光笔”以及起泡胶、假水等商品未贴有标签的情况。当即,执法人员要求店主对上述情况进行及时整改。在执法人员的说明下,店主主动掏出塑料袋将问题商品打包下架。
随后,记者又与执法人员一同走访了台江第四中心小学及福州第四中学附近的多家文具店。走访中,未发现文具店内存在售卖“危险文具”的情况。
“点题整治”校园周边文具
部门公布5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为规范校园周边文具(玩具)用品市场经营秩序,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今年以来,福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具玩具质量安全“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并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其中,永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泰县樟城某某日用百货商店销售“盲盒”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
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福州市仓山区某某食杂店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玩具等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80元、罚款157.5元,罚没款共计1037.5元。
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某某文具第二商店销售过期失效和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失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98.2元,罚款271.8元。
罗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罗源县凤山镇某某文具店销售无警示标志的玩具枪等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罚款39元。
马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福州市马尾区某某文具店发布违法玩具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20.75元。
在此,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位商家,万不可因小失大,合法合规经营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