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治日报
“原价959元,抢购价199元!”“限量5000份1分钱商品,拼手速的时候到了!”“1元手机链接马上上,大家赶紧准备抢!”……看到这样的消息,你会心动吗?你曾经上过当吗?
随着直播带货日趋火爆,主播在直播间介绍商品时,观看直播的数量、评论、粉丝及销售额,成为行业竞争的基本要素。直播间观看量和评论数越多,主播热度越高,商品曝光度也越高。因此,不少商家使出浑身解数,有的推出秒杀商品,有的虚构观看人数、造假销售数据,还有的买点赞评论互动数。
直播带货的流量从哪儿来?该如何挤干水分?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买家遭遇 秒杀价链接还没上 商品销量已变成10
天津市民王静热衷于网购,她发现越来越多的主播为了吸引观众,在直播间推出各种秒杀抢购商品,如毛巾、湿巾、零食、面膜、面霜甚至手机、家电、名表等。
“这些秒杀商品便宜的1分钱,贵的1元、2元或者只需要商品原本价格的十分之一,相当于白送。”王静说,但想以秒杀价抢到商品并不容易,1分钱的商品一般都会上架几千份,链接刚上就“秒没”,贵的商品连链接都没看到就被抢完下架了。她怀疑,商家为了吸引流量推出秒杀活动“是注水了,实际商品没有那么多,或者纯粹是虚假活动”。
安徽淮北的刘贺注意到,直播间公布的秒杀名单中,那些抢购成功的人都是0秒提交,0秒付款。更加荒诞的是,有一次他在直播间参加“1元秒杀手机,共10部”的抢购活动时,链接还没上,销量已经从0变成10。后来秒杀价链接已经下了,销量却还在上涨。
来自山东滨州的刘晴最近逛直播间时看到一款项链,原价1200多元一条,秒杀价只需198元。刘晴脑子一热,立马抢购,结果收到的项链很“迷你”,甚至无法戴进脖子,而网上同款商品只需100元左右。
记者以“秒杀”“直播”为关键词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进行检索,发现相关投诉超过1600条。例如“60多元秒杀的肉卷,店里最贵肉卷才20元,套餐只用50元”“拍到秒杀商品,结果一直显示收货地址不支持销售,换其他地址也不行”等。
记者调查 点赞评论自助下单 “活人粉丝”可以定制
记者以“小主播,想尽快提高直播间热度”为由联系上一名“代理商”。交纳300多元代理费后,对方分享了一款可以自助下单为直播间提升流量的软件,同时将记者拉入内部会员群,里面有很多直播带货技巧和变现方法。
登录该APP,从直播互动到评论分享、粉丝关注,市场上主流直播平台和各种直播互动方式都能找到,且月销量惊人。以“极速直播间点赞”为例,点赞一次价格为0.004元左右,以1000次为单位进行销售,该款商品的月销量为5500多万,其他月销量百万、千万的商品还有很多,都与刷数据有关。
除了机器人互动,该APP还提供“活人粉丝定制服务”,比如直播加粉丝团、自定义弹幕互动、稳定直播间观看人数等,还能下单进行直播间抢购展示,每5秒到10秒就能显示“用户×××购买了该商品”。不过,此类方式的价格稍贵,如4元能够买到1000个直播间点赞,但只能买到10个人加主播粉丝团。
记者买了2000点赞量后,主播直播间点赞量很快从不到4000涨到6000多。而购买了主播粉丝团服务,随着曝光量的提高,此刻直播间点赞数仍在快速上涨,越来越多的人进入直播间,10分钟左右点赞量过万,观众从原来的一两百人变成了900多人。而实现这一切,只需自助下单,20元左右就能搞定。
此外,记者在购物平台看到,有不少网店在售卖“智能静音电击器”,价格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1台机器最多可以连接8部手机,自动为直播点赞,并且可以调控速度,从1秒99次到99秒1次都能做到。“不少网红都买过这款机器,毕竟直播点赞数越多得到的曝光量越大,才可能有人去看。”客服说。
专家说法
平台制定自治规则
奖罚分明落实责任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直播间如果将秒杀活动作为引流的幌子,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消费者因在网络直播间点击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不能证明已经以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方式标明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的,消费者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直播间通过隐瞒实际经营者身份从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直播间运营者维权。”陈音江说道。
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2022年7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通知》;《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则》明确禁止通过刷单、炒作等形式对直播的点赞、评论、分享等数据造假或作弊。然而,多项政策措施之下,为何刷直播数据行为仍然屡禁不绝?
专业人士分析,涉事商家和接单客户法律意识淡薄,为主播设计、提供制造虚假交易数据的平台、软件,或者人工给主播刷流量,均在实质上助推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的行为。监管执法资源或能力的欠缺,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直播数据造假行为创造了空间。
他建议,相关平台制定合理的自治规则,对于诚信经营、数据流量真实的优质商家进行正向激励,在主页给予其更多的推荐率和曝光率;对于数据造假的商家进行反向惩罚,减少推荐率和曝光率。制定商家和主播在直播带货行业的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且不定期对直播行为予以动态监控,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违法信息。
“消费者也应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对数据造假等行为坚决抵制,用市场的力量倒逼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同时,立法与司法裁判也需要跟进,让违法失序行为及时被规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