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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疯狂刷礼物引流,可能是在洗钱

涉案近10亿 这伙“网络水军”栽了

N公安部网安局 红星新闻

今年3月,江西鹰潭网安部门发现,鹰潭某传媒公司充当“网络水军”,为直播公司和个人主播非法引流,扰乱网络秩序和市场秩序,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近期,警方展开抓捕行动,分别抓获以孙某和毛某为首的两个“网络水军”团伙成员共10人,现场查扣作案手机2000余部、赃款290万元人民币,冻结洗钱平台账号1800个,冻结价值人民币440万元的平台充值币,涉案金额近10亿元。

经查,非法引流的背后,隐藏了一条为电诈、网赌等犯罪活动洗钱的黑色产业链。简单讲,就是该团伙拿了境外犯罪团伙的“黑钱”,事先与直播公司和个人主播约定,在直播间冒充粉丝进行打赏,事后返还85%的钱,直播间留下15%。然后该水军团伙再把这“洗干净”了的钱,返还75%给境外犯罪团伙,自己留下10%的差价。

看上去,这是一个“三赢”游戏,直播公司和个人主播获得了人气和高额打赏,境外犯罪团伙达到了将不法收入“合法化”的目的,洗钱团伙则赚取了高额差价。据警方调查,短短一年时间,孙某就获利近1000万元、毛某获利500余万元。

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洗钱,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所获得的黑色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所得提供便利,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我国《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相关法规,将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存在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这极大方便了相关监管部门对主播收益信息的掌握,从中可发现某些打赏资金异常情况,及早对背后可能隐含的洗钱等灰色交易加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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