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政经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发放春节稳岗补助 深挖人力资源

福州多举措促进2023年“两节”期间稳就业

N海都记者

陈逸之

27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克服疫情影响决胜年末收官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措并举,做好2023年“两节”期间稳岗稳就业工作。

充分挖掘各地劳动力资源 动态监测企业用工

在企业用工监测方面,本月起至2023年2月底,对福州市5000家企业持续开展用工需求摸底,动态监测企业开工、员工在岗、返岗及缺工情况,跟进掌握企业招聘岗位数量、工资、工时变化等。

在岗位信息集中收集方面,及时掌握各类用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持续推出各类行业性、区域性和针对不同求职群体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

同时,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地继续建立劳务协作基地。鼓励缺工企业在中西部省份组建招工联盟,聘请用工服务专员委托其在当地宣传招聘。加强与中西部省份“万人”规模技工院校合作共建校企合作基地,对组织毕业生来榕就业的职业技工院校,按稳定就业人数给予院校奖补。节后集中开展“点对点”包车包机包列接送省外员工复工返岗,组织重点企业赴中西部省份对接招工。

另外,充分挖潜本地劳动力资源。持续推进零工市场、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点、就业驿站建设,加强对本地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推荐上岗。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促进劳动力与用工企业有效对接。

发放春节稳岗留工补助

特困行业社保可缓缴

福州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步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按照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执行,工伤保险实行统一行业基准费率,各类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在省定行业基准费率上再下调50%。降费期限均延续至2023年4月。

同时,社会保险费用缓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及17个缓缴扩围行业的参保企业,实施养老保险缓缴政策至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至2023年4月。缓缴单位可在2023年12月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款,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关待遇。

值得关注的是,福州将发放春节稳岗留工补助。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福州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根据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具体办法由福州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在2023年春节期间(指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安排员工到接收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企业补助。单家企业奖补资金上限10万元。人力资源机构、企业老员工在春节期间为福州市重点企业引进各类劳动力,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予以引工奖励。

鼓励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合理安排员工在岗时间

同时,福州鼓励企业在“两节”期间,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另外,福州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通过新型学徒培训、订单(冠名)班培养、建立实训基地等方式开展校企合作,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院校协助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

根据生产情况和员工意愿,企业可通过“留岗礼包”“错峰调休”“轮岗上班”等方式,鼓励员工稳在岗位,并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员工休息、休假。对在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员工,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