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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近3万单 泉州一公司被罚50万

福建曝光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去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189件,罚没2176.84万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2年全省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89件,办结173件,罚没2176.84万元。其中6个示范性强的案例最为典型。

案例一

3家艾灸馆

竟宣传精油等可治病

当事人武夷山市玲辉艾灸馆等3家艾灸馆通过播放电脑内视频素材的方式,向前来体验“做艾灸”服务的顾客推销多功能熏蒸仪、雷火灸等产品。所播放的视频中旨在宣传其经营的多功能熏蒸仪、蕲艾精油等产品具有治病等功效。经核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产品既不是药品也非医疗器械,其提供的“做艾灸”服务亦不是医疗服务,其向顾客宣称的上述功能并无事实依据。

案例二

称食品“可抑制癌细胞”

泉州一公司涉虚假宣传

泉州睿泽食品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一个“33岁、外号叫‘乐哥’的退伍男子”的虚假人物,以骗取消费者信任。通过微信加人和组建微信群等方式销售颜如韵胶原蛋白肽饮、胶原蛋白肽低聚果饮和酵母胶原蛋白肽饮等食品。向客户宣传涉案食品具有“促进记忆力发育”“止咳平喘”“增强免疫力”“缓解假性近视”“治疗关节炎及酸痛”“修复敏感肌,修复子宫内膜厚度”“抑制癌细胞”等功效,但无相关材料证明上述产品具有其宣传的功效。

案例三

给快递公司负责人“好处费”

厦门一公司涉嫌商业贿赂

2019年至2020年,厦门福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物流运输经营期间,为获取“顺丰”公司物流运输业务派单和竞争优势,向厦门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等给付现金“好处费”等共计76000元。

案例四

使用“李鬼”产品

厦门一公司涉嫌商业混淆

厦门鑫华秦装饰有限公司承包“云山郡”栏杆施工项目,具体包含栏杆玻璃的采购、现场安装等,工程招标文件中推荐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信义”玻璃。经查明,当事人提供并安装在该工程中的玻璃成品并非“信义”牌玻璃,而是贴有“信义玻璃”字样的玻璃成品;为确保顺利验收进场,当事人在供应商资质报审环节提供了其变造的信义四川公司授权生产加工文件;在产品取样报审阶段,提供了其变造的产品合格证以及产品检测报告。当事人造成混淆误认获取了不当竞争机会。

案例五

刷单近3万单

泉州一公司被罚50万

泉州衣之霸纺织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上开设“播播星旗舰店”,主要销售鞋类产品。为提高店铺的销量,当事人设置刷单部门,联系刷手刷单,虚构交易,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2日,自行组织刷单,涉及刷单总数28603单、刷单金额2060723元,刷单佣金143731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虚构交易的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

案例六

一房地产公司

涉不正当有奖销售

融商(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其开发的大城时代二期商品房时进行了有奖销售。该有奖销售活动事前并未制定相应的文字活动方案,没有明确公布奖品种类、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数量、中奖概率、兑奖方式等法定公开内容,对现场即时开奖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也没有随时公示,影响兑奖。

据了解,上述6例案件当事人均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相关条例,现已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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