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楚天都市报 每日经济新闻
“谁有××视频会员账号,共享一下。”这种共享账号看视频的方式,现在可能行不通了。
近日,大量用户在社交平台表示,自己的优酷会员账号无法在多个手机端同时登录。优酷官方回复称,此举是为了打击买卖、出租会员账号的“黑灰产”。
记者调查发现,在某第三方平台,仅需2元可租知名视频网站会员一天,10元便可购买原价40元的月租会员。这些“黑灰产”牟利的代理,如同传销一样层层发展,有代理称自己每月收入可达上万元。
律师表示,用户将自己的会员账号出租属于违约和侵权行为,严重的情况,当事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现象】
部分平台账号 仅支持一个手机端在线
1月3日,有用户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此前可以在多个手机端同时登录优酷APP账号,但从去年12月中旬起,仅能在一个手机端在线。此消息迅速引发网友反馈,称自己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
记者尝试使用优酷APP会员账号登录两个手机端,发现在第二部手机上登录时,第一部手机上的会员就自动下线,需要重新登录。而在第一部手机上重新登录时,第二部手机上的会员就自动下线。
其他APP情况如何?记者使用目前市面上较为流行的视频类APP进行实验。记者发现,爱奇艺、腾讯视频、芒果TV会员最多可以在五个设备上登录,但是同一时间只允许在两个设备上同时使用。
优酷官方账号发布声明称:限制用户在多个手机端同时登录,是为了保护账号安全,打击“黑灰产”。有网友表示,平台此举虽然保护了自身利益,却损害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起底】
分租账号形成“黑灰产”
平台所说的“黑灰产”究竟是什么?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出租共享账号已经形成了一条黑灰产业链,一些组织或个人在第三方平台上,将会员账号进行倒卖、拆卖(一号多卖)。在一些电商平台及二手交易平台上,以“VIP”“共享”的字眼搜索,便能找到这种服务。
1月4日,记者联系上一名售卖视频会员账号的卖家。该卖家称,会员有两种购买形式,一种是按天计费,2元一天;另一种则是按月计费,10元一个月(平台价每月40元)。记者花2元购买了一天会员,卖家便发来一个手机号,记者使用卖家随后发来的验证码登录成功。
除上述账号外,记者注意到,还有更多以低价按“天”“周”出租视频会员的服务,最便宜的仅需1元多。而在官方平台上充值至少一个月起,价格为25元。
还有部分用户自己在社交平台售卖会员账号。也有人借此拉起群聊,众筹视频会员账号。所谓的众筹,指的是在群聊内,一批人每人支付一部分,便可购买视频网站年度会员账号,所有人共用。
如传销般的层层“代理”
记者注意到,网上有低价出租视频账号的代理商打出广告,招募代理。“只需要60元钱,你就可以成为我们的代理。”代理商黄灿(化名)表示,成为代理后,只需要管理好团队交给自己的账号,负责找渠道售卖即可,每单便可提成8%的佣金。
黄灿还告诉记者,成为代理后,可以继续招募二级代理。“你如果有本事,可以让二级代理继续招募三级代理,三级代理也可以继续往下招募。”黄灿称,这种模式可以让记者无限制地盈利。“我一个月兼职售卖,就能赚上万元。”
记者询问黄灿,团队如此大量的账号究竟从何而来?他透露,目前部分平台会给予新用户7天试用会员,部分高级会员也可以向其他用户赠送会员。还有一些平台的VIP福利,往往会捆绑赠送视频会员。
“举个例子,88Vip(某平台的会员服务)会员权益里附赠了优酷年费会员,我便从他们手上把这一部分买下来。”黄灿称,这样一个低价的优酷年费会员,便是代理向外售卖的“货物”。
收购这样一个会员需要多少钱?记者在社交平台联系上一名收购优酷会员年卡激活码的代理,他表示,目前优酷年卡激活码的收购价为30元;在优酷视频官方平台,年卡的开通价为258元。
而在黄灿这里,这样一个会员年卡,若单人购买需要90元;若是拆分售卖给5人,则每人单价30元。
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大量注册拥有“试用会员”或“首月低价”的视频平台账号,随后,会将这一账号拆分成日租、周租。“6元钱的首充会员,可以卖5个人,每人1个月10元,这一个会员我就赚了44元。”黄灿称。
黄灿表示,虽然他告知了记者盈利办法,记者也很难实现盈利,“因为一方面你没有货源,另一方面你也没有那么多手机号可以试用或者首充。”
□说法
平台出租爱奇艺会员账号被判赔200万
个人出借账号违法吗?
去年10月,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刀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刀锋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一审法律文书公开,刀锋公司因在其运营平台中提供爱奇艺会员账号租赁服务,并从中获取高额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爱奇艺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共计20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第三方公司租赁视频平台会员号的违法行为一直高发,本案中的被告刀锋公司在去年年初曾被优酷以类似原因起诉,判决赔偿123万元。
据了解,爱奇艺、优酷、腾讯、哔哩哔哩等视频平台均在用户协议中对会员账户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未经平台许可,不得将会员账号转让、租借、出租、售卖或分享与他人使用。
那么个人的会员账号转借朋友使用是否违法,又是否会有被起诉的风险呢?
平台不能利用格式条款
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
“首先还是需以注册会员时,用户与视频平台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基础,但服务协议的权利义务条款需相对公平合理,平台不能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殷庆乾律师表示,用户在视频平台注册账号,并充值付费购买了会员,因此该会员账号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视频平台应当提供相应的视频点播服务,如果用户并不以牟利的目的出借他人使用,不应认定侵犯平台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很多网络经营者都会在与用户的服务协议中约定,用户对于网络账号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并禁止账号的转卖与出租。如果用户自己出租账号则构成违约,网络经营者一般会给予封号等违约责任性质的处罚。
“如果是其他平台专门提供网络账号租赁服务,并从中获取高额利益,这种行为一般会被认为属于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赵占领表示。
消费者需按合同约定
谨慎使用账号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表示,用户将自己的会员账号出租,实际上属于违约行为。由于视频网站企业是通过向电影电视制作人购买版权,而这种版权运营利益主要是向会员收费来实现。因此,如果会员将大量账号以低价或免费使用方式转让给他人,就会侵犯企业的版权运营利益,扰乱正常的互联网市场秩序。
吴正平称,根据目前最高法、最高检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当事人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因此,他建议视频网站会员有必要按照合同约定谨慎使用账号。
□法规链接
个人视频账号买卖
需经过平台同意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10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规定,不允许私下买卖个人账号。个人的视频账号买卖时需经过平台的同意,并进行变更登记,也不允许私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