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5版:有医说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线上线下 标准一致

泉州明确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

海都讯(记者 刘薇 通讯员 王月清) 昨日,来自泉州市医保局的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服务的积极作用,促进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就诊人群线上线下合理分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泉州市出台文件,明确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1月8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服务,在线开具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处方的可收取互联网首诊诊查费。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互联网首诊诊查费、互联网处方实行线上线下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